参数、容量/能力
1)蒸汽流量: 0-15t/h
2) 蒸汽压力: 50KPa(a)~0.35MPa(a)
3) 蒸汽温度: 100~260℃
4)长期处于负压状态运行,工作原理适用于此种蒸汽参数等级要求
5)汽水分离器带就地、远传信号的液位计,通过液位信号反馈控制排水门
6)蒸汽进、出口接口尺寸:DN350
7)分离器总高度H≤3.3米
8)分离器直径L≤1.8米
9)分离器自带集液箱,并且集液箱出口排水阀采用电动执行机构,根据液位实现自动开关,排水阀规格为DN50电动真空截止阀,焊接。
10)汽水分离器进出口布置如下图所示:
11)台数: 1台
备注:汽水分离器须满足最恶劣参数工况,且密闭性良好。
设备性能要求
1)设备应在3.2.1节要求的参数下长期安全运行。
2)要求汽水分离器调节灵敏,适应能力强,分离效果好,除水效率稳定并达到99%以上。
3)噪声低、振动小,投标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时,距设备1米处的噪声不得大于85dB(A)。
4)汽水分离器按压力容器设计,要求压降小于等于千分之五。
5)投标方应提供汽水分离器的形式、型号、重量、尺寸、公称压力等数据,并列于后面的附表内。
6) 汽水分离器出厂前 , 进行水压试验 , 试验压力为其设计压力的 1.5 倍。
7)出厂前对整体装置的焊缝进行 X 射线检查 , 检查长度不小于焊缝总长的 20% 。
8)出厂时作外观检查和机械性能试验。
9)设备及支座都具有安全承受从用户任何连接管道接口传递来的作用于规定的设备接管座口上的力和力矩能力,并且假定这些力和力矩同时发生作用,为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分离器的设计能承受电厂所有运行情况下可能存在的迭加荷载的最不利组合。
10)容器壳体的壁厚及连接管道短管上的法兰均作强度验算,以及承受内压、热胀推力等,如安装在地震区,还计入地震荷载。
4.2.2设备制造要求
1)设备材质要求:汽水分离器装置的材质应按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条件选用钢材。钢材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专业标准(部标)或有关技术条件,并应附有钢厂的钢材材质证明书(或其复印件)。
2) 设备外形及接口尺寸需由设计院确认后生效。
4.2.3仪表控制要求
控制要求:
(1)水位显示采用带远传功能的磁翻板的液位计,能够输出高低液位开关量信号及液位模拟量信号,液位高低开关量信号能够控制汽水分离器下方集液箱的电动排水阀(电动真空截止阀)。
(2)汽水分离器设就地控制箱,具备远传功能可实现远方控制。
4.2.4规程、规范和标准
4.2.4.1 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应遵照的规范和标准
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钢制压力容器》;
3)《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4)《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5)《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6)《钢制管法兰》;
7)《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4.2.4.2 以上只列出应遵照的基本标准,并未列出投标方应遵循的所有标准。如投标方提出更为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同时又能使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在征得招标方同意后,可执行投标方提供的标准。
4.2.4.3 如果标准发生修改或变化,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4.2.4.4 投标方应提供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制造、检验记录;
3)材料合格证;
4)当地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监造合格证明。
4.2.5 性能保证值
1)汽水分离器性能应能满足4.2.1条款的要求。
2)投标方应提供汽水分离器设备的性能保证值( 设计压力、进口温度 、出口最/大粒子尺寸、出口含水量 (压力状态下)、压力降、除水效率),招标方以此作为评标、考核、惩罚依据。
4.2.6 清洁、油漆、标记与储存
1)在投标书中,投标方将其执行的关于设备的油漆、防锈、清洁的有关标准清单提供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2)所有设备在投标方发送前应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进行净化、涂漆、保护。
3)每台设备都应有固定铭牌,铭牌应不易损坏。标志应醒目、整齐、美观。
4)储存
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后,应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法进行存放和维护保管,如投标方有特殊要求,应向招标方及早提出。